辽港股份公告,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4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7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控股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公司制定第二次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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